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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,連續下雨,大傢笑言“是不是也要轉入梅雨季節”。車輛維修專傢提醒車主,今年雨水多,涉水行駛必須謹慎對待,就算上瞭涉水險也不是萬能的。有一種情況即便是涉水行駛而造成的發動機受損,涉水險也是不賠付的,這就是“二次打火”。從多傢瞭解到,“7·21”強暴雨中,車輛涉水熄火後,車主二次打火的比例不在少數,損失更大。一般而言,涉水險僅僅針對發動機由於進水後造成的損失,而車輛由於涉水後造成的其他損失(比如電路的更換、內飾部分的更換和拆裝等産生的費用)由車損險進行相應賠付。而許多車主在水中熄火後,往往會嘗試再次啓動發動機,這對發動機來說無疑是“雪上加霜”。水是不能壓縮的,在水中再次啓動水會被吸到發動機內,造成氣門和活塞連杆等係統的嚴重損壞,這是人為造成的損失,對於二次點火各傢保險公司都有權利拒絕賠償。具體來看,如何界定是否二次起火,這個主要由保險公司來判斷。“保險公司本身的標準也不太一樣。中保、太保在條款裏沒有明確提到二次點火,所以一般不去討論是不是二次點火,都給賠付。但是平安條款裏有涉及二次啓動的,所以不賠。”一位寶馬經銷商告訴,寶馬車輛二次點火的損失有可能會達到七八萬元,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就得完全自己承擔。那麼齣現車輛涉水後,應該如何應對?車輛一旦遇到水淹熄火的情況,應當保持冷靜,觀察一下車頭的水深,如果水已經淹到瞭進氣口的位置那麼韆萬不要嘗試再次點火,即二次點火,這個動作會導緻保險拒賠。正確的做法是下車到安全的地方等待救援。如果積水很深,打開車門窗時水會迅速灌入,所以應在下車前收集好車上的重要物品,特彆是手機和證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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